9.4 火灾探测与灭火系统


9.4.1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厅内各阀塔上部周围区域,阀厅主要送、回风口,电缆沟应设置吸气式感烟探测器,阀厅内还应设置火焰探测器。
    2 主控制室、计算机室、控制保护设备室、配电室、通信设备室、继电器小室、阀冷却设备室应设置感烟探测器,设置火灾探测的区域应包括天花板内以及活动地板下的空间。
    3 蓄电池室应设置防爆型感烟探测器。
    4 电缆隧道、夹层、竖井应设置线性感温探测器,也可采用感烟探测器或吸气式感烟探测器。
    5 换流变压器和油浸式平波电抗器应设置可恢复式缆式线型差定温探测器或热探测器。
9.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有关规定。
9.4.3 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厅和户内直流场室内宜配置推车式灭火器,室外应设置消火栓。
    2 主控制楼应设置室外和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箱内应配置直流/水雾两用水枪,并应配置自救式消防水喉。
    3 换流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25MV·A的油浸式站用变压器及容量不小于200Mvar的油浸式平波电抗器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或其他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查许可的灭火系统,同时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推车式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换流变压器可设置消防炮辅助灭火系统。
9.4.4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的有关规定。
9.4.5 消火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9.4.6 灭火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9.4.1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是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规定,并结合±800kV直流换流站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补充了阀厅的探测报警要求。
    吸气式感烟探测器采用主动空气采样探测方式,即采用抽气泵不间断地把被保护区域内的空气样品抽进探测室进行探测,其探测结果和响应时间不易受环境气流的影响,可以发现由于线路过载产生的微小烟雾,在火灾生成初期消除火灾隐患,使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小。
    缆式线型差定温探测器要同时具备定温特性和差温特性,安装在设备周围提供早期火灾探测功能,探测器可设定温度报警和设定温升率报警。
9.4.3 目前国内已建换流站的换流变压器和油浸式平波电抗器消防大多数采用的是自动水喷雾灭火系统,而泡沫喷雾、排油注氮、压缩空气泡沫等灭火系统对油浸式设备都具有良好的灭火效果,如当地消防部门审查许可,也可使用。试验证明,消防炮对大型油浸式变压器大火具有良好的压制作用,可作为辅助灭火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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